为什么“需要正确看待战略定位”?
正确的增长之道在于深化既有的战略定位,而不是拓宽定位或采取折中行为。
商业中的“定位”概念,1969年由杰克·特劳特第一次在商业实战中提出,明确指出,企业必须在外部市场竞争中界定能够被顾客心智接受的定位,进而更好的引领和指导企业内部运营,使企业产生的成果(产品和服务)被顾客接受并转化为企业业绩。
在学术界,菲利普·科特勒于20世纪70年代最先将定位引入营销之中,作为4p之前最重要的另一个维度p,指引企业营销的方向。
随着竞争的日趋白热化,1980年,迈克尔·波特奖定位引入企业战略,作为战略的核心,开创了竞争战略。
真正的战略,应当以竞争性定位作为核心,对运营活动进行有效取舍,建立战略的有效配称。
正所谓,实践出真知,特劳特在实践的基础上,进一步提出,为创造顾客和争取市场,企业必须以品牌进入顾客心智并和对手展开竞争,品牌是商业竞争的基本单位。
品牌是品类及其特性的代表,比如百果园是好吃(特性)的水果店(品类)......根据外部竞争环境确立行得通的定位,然后围绕品牌打造规划内部的运营战略,最终实现以成功品牌赢得市场和打败竞争对手。
所以,当我们还停留在产品思维的层面时,在市场上竞争时十分吃力的,尤其是当下的互联网时代,有些竞争已经发展到了跨行业的地步,树立品牌思维开拓市场,塑造独特的品牌特性,是打造成功品牌的必备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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