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过行动使VI设计创造力具体化
VI设计创造力即静中求变的能力。上海VI设计举例而言,埋怨孩子不用功的父母极多,但他们除了耳提面命,企图规劝孩子专心读书,或以责罚等高压手段迫使孩子就范外,鲜能针对问题,觅得釜底抽薪的办法。因此,孩子视父母的叮咛为唠叨,阳奉阴违地依然故我,可怜天下父母心,终使双亲更加寝食难安,白发频催。
有对分别为八岁与五岁的稚龄兄弟,两人居家时,一天到晚为细故而打闹不休。某日,精神濒临崩溃的母亲忽然心生一计,她在两兄弟的卧室内各放置一个小塑料容器,在其上各放置十枚硬币,随即向两个小淘气宣布:”从现在起,只要你们再打架,我就要没收一枚硬币,两个人都有错的话,各人没收一枚,月底结算,剩下的钱币即是你们的零用钱。”此后,兄弟俩就都开始收敛脾气,学习谦让,打闹的次数日益减少,家中气氛也为之一新。
又有一户人家,有一个正在幼儿园就读的小孩儿,每天放学回家,一进门,脱了鞋即随意扔置于玄关,年轻的母亲告诫再三,孩子却充耳不闻。最后,母亲用粉笔在地板上描绘两个鞋型,嘱咐孩子把鞋子并排放置于鞋型上。孩子觉得颇为新奇,兴高采烈地依言而行,日久成习后,孩子即养成不随意弃置物品的好习惯。
其要旨并非在探讨这些措施是否富有创造性,而是在夸赞两位母亲能够推陈出新,敢于尝试。由于无背无侧运用崭新的手法,事半功倍地达成所预期的功效,其成果是VI设计创造力的产物,当然毋庸置疑了。读者诸君或许会心生疑虑:此种微不足道的权宜措施,足以跻身于创造的殿堂吗?笔者必须再度澄清听闻:不要用大小或高低的标准来评估VI设计创造力。举凡变化与革新的结果,或对造成此等结果的人士而言,该结果是新颖、独创、差堪自满的话,纵或其为前人早已发现或践行的事物,仍可冠以“创造”的桂冠。